2010年10月4日 星期一

公共圖書館 10月4日上課筆記

筆記:
*公共圖書館宣言
1994-政府、圖書館決策者
1972-圖書館員
1949-所有人民

提升人民程度的辦法是設立公共圖書館,設立學校圖書館,透過學生教育社區。

2010年10月3日 星期日

開放近用資訊 10月1日上課筆記

Open Access Week

心得:
Open Access Week提供網路平台讓有興趣的人發揮他們的想像力,分享他們的想法,並且讓其他人發表意見。在發表意見的同時,也可以學習到別的知識。

公共圖書館 9月27日上課筆記

*臺灣的公共圖書館的使用者以學生為主

*學校圖書館的任務(把資料借給學生)

1.學校圖書館提供的服務、圖書及資源,讓學校社區成員學習成為各種格式與媒體資訊的批判性思考者與有效果的使用者。依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公共圖書館宣言的原則,學校圖書館連結至更寬廣的圖書館及資訊網路。


2.圖書館員支持使用圖書及其他資訊資源,從小說到檔案、從印本到數位,包括在地及遠距。這些作品補充並強化教科書、教材及教法。

(圖書館和老師的教學有密切關係,則學生的學習效果較好)


3.根據過去的經驗,圖書館與教師一起工作時,學生達成較高層次的素養、閱讀、學習、解決問題及資訊和通訊科技的能力。


4.學校圖書館的服務,必須平等對待學校社群裡的所有成員,不受年齡、種族、性別、宗教、國籍、語言、專業或社會地位的影響。不能使用圖書 館主流服務及資料的人,必須提供特別的服務和資料。

(年齡、種族、性別為不可改變的,國籍、語言、專業或社會地位是可改變的)

5.近用服務和館藏必須以聯合國人權宣言為基礎,不得受限於任何形式的意識形態、政治或宗教的檢查,或商業的壓力。
(例如:天主教圖書館也會有佛教的書)


心得:
公共圖書館提供資料給需要的人,而公共圖書館的最大使用者是學生。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公共圖書館宣言中,圖書館提供了很多的服務,也是地區的文化中心。但是現在的圖書館好像沒有這麼重要的地位,而且每個地區的公共圖書館發展程度不一,間接造成各個地區的文化發展有差異。

2010年9月26日 星期日

開放近用資訊 9月24日上課筆記

為達到開放近用學術期刊文獻的目標, 採用兩個策略:

*1.自我典藏: 首先, 學者需要工具及協助, 才能把他們的論文置於開放近用電子典藏所, 通常稱為自我典藏; 這些典藏所符合開放檔案提案(OAI)的標準, 搜尋引擎等工具才可以將分散的典藏所視為一個, 不需知道典藏所的存在及位置, 使用者就能夠找到所需的資訊。

*2.開放近用學刊: 其次, 學者需要工具才能創辦開放近用學刊, 或轉換收費近用學刊為開放近用學刊。學刊論文本身希望儘量被散布出去, 創辦的開放近用學刊不再以著作權限制近用的範圍, 以著作權保護學刊的永久開放近用。價格是近用的障礙之一, 創辦的開放近用學刊不會向使用者收費, 也不收取其他近用費用, 以其他的方式支應其費用。有很多資源可用, 包括基金會及政府的研究贊助、大學及實驗室雇用研究員、機構的捐贈、支持的朋友、加值服務的利潤、停訂付費近用學刊省下的經費、或研究者本人的捐獻。沒有 必要偏好任何一種資源, 也沒有必要開發更有創意的新資源。

公共圖書館 9月20日上課筆記

英國公共圖書館與博物館法(1964)第七條,指出圖書館當局的職責為:
1.每個圖書館當局(主管單位)應為想要使用的人提供完整與有效的圖書館服務。
2.儘管圖書館當局有權(目的:)將書籍及其他資料借給任何人,但不能以此為理由,讓其他人的權益,超越那些居住或工作在圖書館轄區的人,或在其轄區接受全日教育的人。
3.為了滿足前述的職責,圖書館當局應特別重視
 1.以適當的方法與其他圖書館合作,維持適當數量、範圍及品質的圖書及其他印本、圖片、唱片、影及其他資料的館  藏,滿足一般大眾及成人與兒童的需要,並可供外借(館外)、參考(館內)之用;及
 2.鼓勵成人與兒童使用圖書館的各種服務,並提供個人使用所需的書目及其他資訊(因為有人需要,才建書目);及
 3.與其他單位合作

2010年9月19日 星期日

開放近用資訊 9月17日上課筆記

*Open Access Week

*布達佩斯開放近用提議

本文認定的開放近用係指, 在公眾的網際網路被免費取用, 允許所有使用者
1.閱讀
2.下載
3.複製
4.散布
5.列印
6.檢索內容
7.並連結至原來的網頁
8.爬梳內容供檢索之用
9.置入軟體當成資料之用
10.以及其他的合法用途,
◎除了上網本身, 沒有費用、法律及技術等障礙。
◎複製及散布的限制, 以及著作權法的施行範圍, 祗限於讓作者控制內容的完整性及姓名權。


心得:從開放近用的觀點來看,研究者將文獻著作置於線上供需要的人使用。除了自己的學問發現,還能激發出更多不同的看法,研究的學問也可能有更多的發展。此外,對於沒有相關學科基礎的使用者,也能幫助其了解該方面知識。但是,對於一些保障作者的權益是必要的,此舉應能讓更多的作者願意發表他們的著作。

2010年9月13日 星期一

公共圖書館 9月13日上課筆記

資訊權

筆記:
*圖書館的存在:並非儲存知識,而是讓使用者可得到其想要的知識。若圖書館主要的目的是儲存知識,就不能將知識散播。
*世界人權宣言第19條(和圖書館有直接關係)
◎資訊和傳播權:人人有權享有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此項權利包括持有主張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過任何媒介(ex.手機、口頭、文章)和不論國界(ex.中國、日本、新加坡)尋求、接受和傳播消息和思想(ex.書、新聞)的自由。
◎(以前)達成以上自由大多需要憑藉圖書館,否則須耗費大量資源
◎(現在)可以藉由網際網路
*電信服務普及辦法
◎第十條
普及服務提供者於其提供普及服務之地區,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用戶要求服務之申請(就算地處深山,電信服務者也不得任意拒絕);除經核定之資費外,不得向用戶收取額外費用。
◎和圖書館的關聯:在圖書館服務範圍內,館員須在合理時間提供服務
*公民有六種基本的傳播權利:
1.知的權利
2.傳布消息的權利
3.討論時政的權利
4.保護個人隱私的權利
5.個人積極地接近與使用媒體 的社會權利
6.接受媒體素養教育的權利(須由政府提供)

心得:
這是公共圖書館的第一堂課,一大早毛老師很有朝氣的和我們打招呼。後來的課程介紹,老師告訴我們想要學好這門課,常常到圖書館去走走是必要的。希望我能在這門課上有所收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