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4日 星期日

開放近用資訊 10月22日上課筆記

*臨時測驗
1)布達佩斯開放近用提議中,開放近用的定義?
根據布達佩斯開放近用提議(Budapest Open Access Initiative),在公眾的網際網路被免費取用, 允許所有使用者
閱讀(read)、
下載(download)、
複製(copy)、
散布(distribute)、
列印(print)、
檢索內容(search),
並連結至原來的網頁(link to the full texts of these articles),
爬梳內容供檢索之用(crawl them for indexing) ,
置入軟體當成資料之用(pass them as data to software),
以及其他的合法用途(use them for any other lawful purpose)

2)為達到開放近用學術期刊文獻的目標, 建議的兩個策略?
根據布達佩斯開放近用提議(Budapest Open Access Initiative),兩個策略為以下:
1.自我 典 藏:首先, 學者需要工具及 協助, 才能把他們的論文置於開放近用電子典藏所, 通常稱為自我典藏; 這些典藏所符合開放檔案提案(OAI)的標準, 搜尋引擎等工具才可以將分散的典藏所視為一個, 不需知道典藏所的存在及位置, 使用者就能夠找到所需的資訊。
2.開放近用學刊:其次, 學者需要工具才能創辦開放近用學刊, 或轉換收費近用學刊為開放近用學刊。學刊論文本身希望儘量被散布出去, 創辦的開放近用學刊不再以著作權限制近用的範圍, 以著作權保護學刊的永久開放近用。價格是近用的障礙之一, 創辦的開放近用學刊不會向使用者收費, 也不收取其他近用費用, 以其他的方式支應其費用。有很多資源可用, 包括基金會及政府的研究贊助、大學及實驗室雇用研究員、機構的捐贈、支持的朋友、加值服務的利潤、停訂付費近用學刊省下的經費、或研究者本人的捐獻。沒有 必要偏好任何一種資源, 也沒有必要開發更有創意的新資源。

3)畢士大開放近用出版宣言對開放近用的定義?
根據畢士大開放近用出版宣言(Bethesda Statement on Open Access Publish),開放近用的定義為以下:
1.保留部份權利:作者及著作所有權人授權所有使用者免 費、不能撤回、全球性、永久的近用權利, 祗要恰當的署名原著者(註2), 就可以不拘理由以任何數位媒體形式, 公開複製、使用、散布、傳送及展示原作品, 製作及散布衍生作品; 印本形式祗限少量及個人用途。
2.公開典藏:包括所有附件、前項著作權聲明在內的完整作品, 以適當的標準檔案格式寄存在至少一個線上典藏機制裡。該典藏機制必需由學術單位、學會、政府機構或其他聲譽卓著的單位支援, 採用開放近 用、散布無限制、跨平台及長期典藏政策(公共醫學中心(PubMed Central)是生物醫學領域裡符合上述要求的一個線上典藏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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