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3日 星期四

大學圖書館 2月21日上課筆記

圖書館法
為促進圖書館之健全發展,提供完善之圖書資訊服務,以推廣教育、提升文化、支援教學研究、倡導終身學習
圖書館,指蒐集、整理及保存圖書資訊,以服務公眾或特定對象之設施


圖書館是以服務公眾或特定對象的地方,但是讀者常常沒有受到服務的感覺,例如,讀者在需要館員提供服務,部分館員卻認為是讀者必須自己做的事,讓讀者在獲取所需的資料時感到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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